廢水管理

大同各廠區均取得經主管機關核准之『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排放許可,並且按照該措施的規定設置及操作廢水處理設施,避免污染水體。放流廢水之水量及水質均定期檢測並依規定申報給主管機關,檢測結果不但符合且遠低於放流水標準,因此大同之排水不致於對承受水體及相關棲地之生物多樣性產生重大衝擊。

2021年大同廠區廢水排放狀況

廠區 處理方式 年均污染物
濃度(COD) mg/L
年均污染物
濃度(SS) mg/L
放流水量(m3 承受水體 放流水有無
被他人再利用
三峽廠 各廠區
依法設置
廢水處理廠
22.73 7.68 4,257 橫溪
大園廠 6.60 2.85 1,689 新街溪
桃園電線電纜廠 9.72 10.85 16,733 新街溪
桃園壹廠 11.3 10.9 7,562 老街溪
合計 - - 30,241

註:數據來源為環保署廢( 污) 水定檢申報系統,適用之放流水標準為COD: 100 mg/L、SS: 30 mg/L。



空氣污染物排放及管理

大同產生之空氣污染物主要為氮氧化物、硫氧化物及揮發性有機物,其排放量均依法定期申報及繳納空氣污染防制費用,過去幾年大同的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量逐年穩定減少,而硫氧化物則逐年上升,原因為工廠增設以燃燒方式削減VOCs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而增加柴油燃燒量所導致。

大同各廠區依法設置合格之空氣污染防制設備,並配置專責人員依相關規定操作,致力降低污染物排放濃度,並定期檢測以合乎排放標準。除此之外,我們更致力於優化廠區周邊空氣品質,進一步削減VOCs的排放,過去幾年我們陸續在工廠採用VOCs去除效率更高之防制設備,如RTO設備或觸媒燃燒設備,以取代使用活性碳吸附之處理方式,以進一步降低對周遭環境的影響。

氮氧化物及硫氧化物排放趨勢
揮發性有機物排放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