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繳交相關認購文件:
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認購GDR之原股東(以下簡稱「認購股東」),請填妥相關文件表格並詳閱相關認購資料(以上文件表格及相關資料可於本公司網址下載,路徑:http://www.tatung.com.tw/ (點選投資人專區),並於九十八年九月二十九日台北時間下午7時前,將下列文件傳真至本公司 (傳真號碼: 886-2-2598-4607、886-2-2598-4608或886-2-2598-4609),以完成認購事宜:
| (1) |
身分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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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
如認購股東為本國自然人,需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護照影本(含簽名頁)及聯絡電話。 |
| (b) |
如認購股東為華僑或外國人,需提供華僑、外國人完成登記證明及聯絡電話。 |
| (c) |
如認購股東為國內法人,需提供最新之變更登記表影本、聯絡人及聯絡電話。 |
| (d) |
如認購股東為國外法人,則需提供外國機構投資人(FINI)之核准函或登記證明影本、聯絡人及聯絡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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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股東持股證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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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
如認購股東為本國自然人或法人:應出具本公告日收盤後之最新證券存摺餘額資料(並需包含證券存摺封面影本),以茲證明截至公告日止認購股東為本公司之股東。 |
| (b) |
如認購股東為華僑或外國人:應出具本公告日收盤後集保160客戶餘額資料查詢報表,以茲證明截至公告日止認購股東為本公司之股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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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經簽署之認購同意書。 |
| (4) |
經簽署之聲明書。 |
| (5) |
如認購股東有海外證券交易帳戶,應交付經簽署之海外存託憑證認購指示函(Subscription Instruction Letter),指示存託機構於交割日當日,將GDR撥入認購股東之海外證券交易帳戶;
如認購股東無海外證券交易帳戶,則應交付經簽署之海外存託憑證認購兌回指示函(Subscription and Surrender Instruction Letter),表明(i)存託機構無需交付實體GDR與認購股東,僅需於相關簿冊登記認購股東為GDR持有人,及(ii)視同認購股東已請求存託機構於大同股款繳納憑證上市之日,兌回其於存託機構相關簿冊中所持有GDR所表彰之大同股款繳納憑證,並交付該兌回之大同股款繳納憑證(無實體發行)至認購股東所指定於台灣開立之證券交易帳戶。 |
|
本公司將根據認購股東所提供之認購書件形式判斷該認購股東是否符合認購資格,不符合認購資格或認購書件不完備者之認購申請將不予受理。
| 2. |
相關認購文件正本之送達:
認購股東應將前述第(3)、(4)項文件正本乙份及第(5)文件正本壹式兩份於訂價日次一營業日台北時間上午12時前,送達至本公司股務課(地址:台北市中山北路3段22號)。如本公司未能於前述期限前,收齊上述文件正本,本公司得以電話聯絡認購股東,請求儘速將正本遞送至本公司;如前述期限屆至,本公司仍未能聯絡上認購股東或未收齊上述文件正本,則視同該認購股東放棄認購。若有疑問請洽本公司(聯絡電話:(+886-2) 25984681、2598-4682、2598-4683、2598-4684、2598-4475或2598-4692)。 |
| 3. |
GDR訂價之公告:
本公司將於訂價日次一營業日開盤前於台灣證券交易所之「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本次GDR最終訂價。倘GDR實際發行價格未低於參考價格之九成,原股東認購將終止,且參與認購之原股東將不會收到任何GDR或大同之股份。已繳交股款之原股東,本公司將於扣除相關匯款費用或郵資費用等作業費用後,將剩餘之美金款項無息退還給該認購股東。請原股東隨時注意相關訂價公告,本公司得依法全權決定訂價日及GDR發行價格。 |
| 4. |
股東認購單位數之通知:
本公司將於訂價日次一營業日台北時間上午10時前,以電話告知個別認購股東其實際可認購之GDR單位數。認購股東如於前述時間未接獲電話通知或有任何疑問,請洽本公司(聯絡電話:(+886-2) 2598-4681、2598-4682、2598-4683、2598-4684、2598-4475或2598-4692)繳交股款:
本公司收到相關文件後,認購股東應於訂價日次一營業日台北時間下午2時前(惟為避免匯款遲延,認購股東應留意匯款銀行之營業時間),將總認購款以美金匯入本公司指定之繳款帳戶,並於同日台北時間下午4時前將匯款證明(包含電文(MT103+MT202),並須註明該款項係用於認購GDR,及認購股東之身份證字號或護照號碼(股東如為自然人)或統一編號或外國機構投資人之登記編號(股東如為法人)、證券集保帳號及中英文姓名)回傳至本公司(傳真號碼: (+886-2) 2598-4607、2-2598-4608或2598-4609),以完成GDR之認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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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總認購款計算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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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
「有海外證券交易帳戶」者:每單位GDR價格乘以實際獲配認購之GDR單位數; |
| (ii) |
「無海外證券交易帳戶」者:每單位GDR價格乘以實際獲配認購之GDR單位數加上銷除/兌回GDR費用(即所獲配之GDR單位數乘以0.05美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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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繳款帳戶資料如下:
受款人名稱: Tatung Co.
受款人帳戶號碼:0025619320
銀行名稱:Deutsche Bank AG Taipei Branch
銀行地址:6F, 296 Ren-Ai Road Sec 4, Taipei 106, Taiwan R.O.C
代碼:DEUTTWTP
通匯銀行:Deutsche Bank Trust Company Americas (SWIFT CODE:BKTRUS33)
註:為使匯款金額全額到帳,請於赴銀行匯款時要求銀行發送二封電文(MT103+MT202)以確保收款金額與匯款金額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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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如本公司於訂價日次一營業日台北時間下午4時前:
| (1) |
未收到認購股東匯入上述帳戶之任何認購款(如認購股東無海外證券交易帳戶,應併匯入銷除/兌回GDR之費用),則視同認購股東放棄認購。 |
| (2) |
僅收到認購股東匯入上述帳戶部分認購款(如認購股東無海外證券交易帳戶,應併匯入銷除/兌回GDR之費用),視同認購股東僅認購所匯入金額得購得最多數量之GDR單位數,有不足認購一個GDR單位之款項,則依認購同意書所載同意事項之規定退回;與原認購數量間之差額,則視同認購股東放棄認購;並將於扣除相關匯款費用或郵資費用等作業費用後將剩餘之美金款項無息退還給該認購股東。 |
| (3) |
如未收到匯款證明(即MT103及MT202,且須註明該款項係用於認購GDR,及認購股東之身份證字號或護照號碼(股東如為自然人)或統一編號或外國合格機構投資人之登記編號(股東如為法人)、證券集保帳號及中英文姓名),本公司將電話聯絡認購股東,請求儘速回傳匯款證明;如訂價日次一營業日台北時間下午4時前,本公司仍未能聯絡上認購股東或仍未收到匯款證明,則視同認購股東放棄認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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